三亞失業金多少錢一個月
三亞職工可以領取到的標準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通常情況下,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定比例確定。社保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可領取最長12個月失業保險金。只要用戶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那么在這段時間內就可以領取失業金來維持家庭的生活。根據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同,失業金的享受期限有所不同。
總的來說,三亞失業金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的。如果是社保繳納滿10年的用戶來說,是可以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用戶還需要注意的是,領取了失業金不參加培訓,將會停止發放所有失業金。
三亞申領失業金有時間限制嗎?
三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如下:1、按照相關法規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連續參保滿1年以上(含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是指非因失業人員本人原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和法規相關法規的其他情形。)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