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權利始于幾歲?
公民的民事權利始于0歲。根據法律規定,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是出生就享有的,終于死亡。通常自然人的出生時間是以出生證明寫的時間為準,沒出生證明的根據身份證登記為準。
民事權利訴訟有效期為幾年?
民事權利訴訟有效期即訴訟時效三年。《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
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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