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這些人未辦理個稅匯算清繳被罰9.99萬元
3月1日起,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已經開始,不少打工人都進行了匯算清繳,并且收到了退稅“紅包”。但也有一些人,因為平時沒足額交稅,匯算清繳后可能還要補繳稅款,干脆就不進行匯算清繳。
3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披露了廣東省東莞市稅務局稽查局,查處一起未依法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案件。
東莞市稅務部門抽查發現,東莞市某策劃咨詢公司員工劉武章未辦理2020年度、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經提醒督促,劉武章仍未辦理匯算申報。
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后,劉武章申報補繳了稅款。最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東莞市稅務局稽查局對劉武章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9.99萬元。
日前,稅務部門已經依法送達《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劉武章已按規定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