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保險屬于什么保險?
自然災害險是以財產本身以及與之有關的經濟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所以自然災害險屬于財險。以車險為例,自然災害險是屬于車損險,車損險承保了部分因自然災害造成的被保險車輛的損失。
自然災害險是以財產本身以及與之有關的經濟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保險者對所承保的財產負賠償責任的范圍有,因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各種災害而遭受的損失,進行施救或搶救而造成的損失以及相應支付的各種費用。依據所保風險的不同,災害保險具體規定有不同的險別,如火災保險、雹災保險、地震保險、洪水保險等。
自然災害保險公司賠償嗎?
自然災害保險公司是否賠償取決于實際情況。一般來說,財產保險理賠范圍包括:火災;爆炸(不包括鍋爐爆炸);雷電、颶風、臺風、風暴、龍卷風、暴雨、洪水、冰雹、地面崩潰、山地崩潰、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沉等,地震排除在大多數財產保險的賠償范圍之外。
保險公司對自然災害不賠償的范圍如下:
1、擅自啟動浸水車輛。如果你在暴雨中旅行,前面的道路充滿了水,如果火災前進,導致發動機報廢,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如果“水浸街”經常出現在居住的地方,建議為車輛投保“涉水險”,了解當地保險公司可以賠償哪些險種。這樣,一旦在行駛過程中遇到水浸,就可以通過“涉水保險”進行賠償,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但未經授權啟動浸水車輛,導致汽車排氣管進水,發動機損壞不包括在內。
2、地震造成的車輛損失。受技術和機制的限制,地震涉及的范圍和賠償金額遠遠超過保險公司的索賠能力,因此地震造成的車輛損失暫時不在索賠范圍內。目前,沒有保險公司可以賠償地震造成的車輛損失。
自然災害發生后,保險公司要做的工作一般包括:
1、確認災情和受災對象。這有助于調查實際情況、掌握數據和比較原始數據。
2、比較政府部門掌握的情況和各種方式掌握的情況。例如,地震發生后,將災區政府部門名單與保險公司自身名單進行比較。
3、通過一系列的服務活動、廣泛的信息和代理人的聯系,了解被保險人的損壞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