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的作用有哪些?
壽險意義與功用是提供保障、強制儲蓄、解決外債、財富傳承、合理避稅、財富增值、補充養老保障、創造發展機會和自由意義、未雨綢繆,具體如下:
提供保障:為在乎的人分擔經濟壓力;
解決外債:解決房貸、車貸等外債壓力;

財富傳承:指定受益人領取保險金;
合理避稅:理賠款無需繳稅;
壽險的定義有哪些?
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中的一種,簡稱壽險。是以被保險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1被保險人接受保險人(人壽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條款簽訂保險合同并按合同繳納保險費,保險人以貨幣形式補償被保險人因生存或者死亡風險所造成的經濟損失。2一般人壽保險產品主要分為普通型、分紅型、萬能型、投資連結型。3人壽保險起源于古希臘,16世紀英國出現最早的人壽保單,17世紀開始在歐洲發展,18世紀人壽保險公司逐漸出現在美國。19世紀中葉,人壽保險業務模式從家庭計劃變成了個人計劃,伴隨著經濟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需求逐漸增加,公司逐漸壯大。早期的人壽保險基本是1年期的,伴隨著精算技術的進步和科學化運營,出現了長期壽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分紅保險、變額壽險等類型。中國早期基本是外資保險公司,直到1982年恢復人身保險業務后迅速發展。2001年全面開放市場并與世界接軌,出現大型化、險種多樣化、銷售理念多樣化、銷售人員高層次化等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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