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清晨6時,西平法院執行局31名干警在副院長劉光明帶領下,開展常態化集中執行活動。

執行現場一:
張某與李某原系朋友關系,李某以資金周轉做生意為由向張某借款,借款到期后,張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李某需償還張某借款。判決生效后,李某未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義務,張某遂向西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集中執行活動中,法院干警依法將李某拘傳至法院并對李某進行體檢,告知其如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還款義務,將依法對其進行拘留。在強大司法震懾下,李某當場將欠款120000元及利息履行完畢,本案執行完畢。

執行現場二:
被執行人左某從申請人陳某處購買貨物,并支付部分貨款,但剩余貨款一直沒有支付。為維護自身權益,陳某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文書生效后,左某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集中活動當天,執行干警依法將左某拘傳至法院,告知其據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后果。在干警的說服教育下,左某當場償還部分欠款,并承諾余款按月支付,雙方達成和解。

經過一上午的集中執行,共依法拘傳被執行人6人,執行完畢3件,達成和解2件,執行到位案款32萬元。

下一步,西平法院將繼續常態化開展集中執行行動,用足用好各項執行措施,努力讓老百姓的“紙上權益”變成“真金白銀”,用實際行動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馮占華 李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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