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含權消費?
含權消費是指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獲得產品的權利一種新型的消費模式。
如:對產品的使用權、知情權、推廣獲利等權利;包括退貨權、賠償權,三天包換、七天包退、假一賠十等而且有些權利有相關法律法規明文規定。
在二十世紀,含權消費的定義在于:廠家賦予了消費者獲得返利的權利:你購買產品,廠家給與一定的折扣,或者你與人分享(推廣)廠家的產品達成消費,獲得提成等形式的返利;
在二十一世紀,含權消費當有更嚴格的定義:消費者參與廠家利潤的分配,只要你購買了廠家的產品,不管你是否繼續消費或分享(推廣)廠家的產品,你在某種范圍或程度上都已經參與了廠家利潤的分配。這必將引起一場消費領域的革命。
目前含權消費典型代表企業有:MDG國際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簡稱MDG國際)
含權消費者的權、責、利
1、有知情權:對應的責任有消費、了解、使用產品的責任,并獲得折扣。
2、有傳播權:通過有誠信的宣傳獲得商家的傭金。
3、有推廣權:通過相應的服務取得商家返還的服務傭金,商家和消費者之間找到了平衡。
因此,在獲得這些權益時,我們的消費行為就轉換成了消費投資、消費資本;這里有兩個含義:
1、通過消費,衍生出了一個功能,就是“投資”并獲得了終生的經濟權益:
2、通過消費,參與了社會物質財富的再分配:
因為是消費創造了財富,是的,每個人為了生存必須去買生活用品,大多數人都在遵循著一個生活規律,勞動,賺錢,買東西,周而復始的,在這個過程中,消費者就創造了財富,消費拉動了經濟,是利潤的增長點,試想一下,如果沒有消費,產品的價值就無法實現!所以:
1、消費,它催生了使用價值,完成了社會資本的原始積累;
2、消費,賦予了勞動力的價值,形成了勞動力的市場;
3、消費,成就了社會物質財富的再生產(重復生產,消耗品);
4、消費,開拓了商品經濟,牽動了商品流通;
5、消費,造就了金融業及其市場的發育,帶動了社會資本的流動;